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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直各单位:

为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档案意识,促进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特举办“我与档案”征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从事和热爱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   征文内容

1、对档案事业的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思路及取得的成绩。

2、档案的征集、接收、整理、修复、利用等过程中本人经历的与档案有关的事情;从事档案工作的酸甜苦辣等。

三、   文章要求

1、突出“我”,内容必须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以真实性为基础,用真实感动自己,感动他人。

2、突出“档案”,内容必须紧紧围绕档案这一主题,让档案故事联系你我他,让档案故事成为大家交流的载体。

3、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2000之间(不含诗歌)。

四、   奖项设置

此次征文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并设组织奖3个。

五、   投稿方式及截止日期

615日前邮信至新乡市档案局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至xxda@163.com

联系人:宋贤胜     梁艳丽

联系电话:2047798

 

                                新乡市档案局办公室

OO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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