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直有关单位,市档案馆:
根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自今年起档案系列的中、初级职称不再实行统一考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价实行初聘和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恢复评审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运作方式不变。为确保2007年全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仍按河南省人事厅(豫人职〔1999〕23号)文件执行。
(二)报送中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以县(市、区)或市直局(委)为单位,申报材料须部门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定无异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市职改办审核后呈报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所需表格可以到“河南省职称网”(http://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或“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河南职称)下载,一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四)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档案袋内,并将材料名称、件数和页数据实、按顺序登记在档案袋封面上,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市职改办的统一部署,中级职务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9日。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具体申报条件、标准等相关内容请登陆新乡市档案信息网(http://daj.xx.gov.cn)查询。
四、新乡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设在市档案局,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047798)或登陆新乡市档案信息网(http://daj.xx.gov.cn)查询。
新乡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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