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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6)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7)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9)当年年底年满 50周岁以上的人员。(10)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11)外语考试期间 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12)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13)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转岗问题:军队干部专业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机关分流到企事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非国有单位和农村技术人员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转换系列问题:豫人职〔1998〕4号文规定;转换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先经相应的评委会予以转评。转评通过并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未经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一律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从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约之日起实际聘任时间计算,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今年年底。

五、学历问题:(1)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国家规定按破格参加评审。(2)根据我省成人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一律从取得合格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3)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类的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

六、未办理正式聘干手续的以工代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七、根据豫人职〔1998〕4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和其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再允许任职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的规定继续执行。

八、破格评审者,应提交破格报告,参加答辩。

九、本条件所称系统地掌握档案专业理论知识,是指具备档案专业学历或取得市、地级以上档案部门的岗位培训证书。

    十、发表论文的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有CN刊号,不含增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需提供合法社团的证书和结集出版的论文集。工作总结、经验介绍、通讯报道、文摘等,不作为论文对待。

 十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其中,评审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须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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