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工作职责 :
依据《档案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授权
1 、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
2 、监督、指导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
3 、指导全市档案业务理论与科学研究,组织全市档案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4 、组织指导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向社会提供服务工作。
5 、组织全市档案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档案工作对外交流
市档案馆工作职责:
1 、接收进馆单位档案,征集社会散存档案。
2 、科学地管理、保护馆藏档案。
3 、编辑出版档案史料。
4 、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5 、参与编史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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